在地支相沖的過程中, 力量大的可以沖去力量小的,旺者可以沖去衰者,數(shù)量多的可以沖去數(shù)量少的,最后通過相沖以后本氣之干透天的 五行所受的影響來定論勝負。相沖之支如果沒有透天的相應五行,那么這種相沖就無法反應到天干而進行生克制化 所以這種沖只是一種象。
對于地支相沖要與五行生克區(qū)分開來,更不能沖克同 論。凡從古至令的命理書籍,對于地支的刑沖合害均有論述。但從未有過專論地支的相生、相克之著。由此可見地 支間的生克關系只能通過刑沖合害來表示和相互轉化,所以地支不能把地支的相沖作為相克論,地支相沖為方位之 沖,如子午、卯酉是正南對正北、正東對正謂之四正之沖,寅申巳亥相沖是東北對西南、西北對東南之沖謂之四維之沖;辰戌丑未相沖是四墓方之沖謂之四墓相沖。
地支相沖既然是方位之沖,就不能以克代沖,子午相沖你不能說是北方克南方吧。
地支相沖最大的特點就是地支中藏干之間的相互混戰(zhàn) ,這就是地支之間用沖不用克的原因所在。如寅申相沖,寅中藏有甲丙戊;申中藏有戊庚壬而寅中的每一個藏干可 以克申中的藏干,這就是說在一定的條件下寅也可以沖去申。
地支相沖最大的特點就是地支中藏干之間的相互混戰(zhàn) ,但最后是以本氣的力量的大小來定勝負,凡沖則氣散,在相沖的過程中不僅僅是本氣所透天之干所受的影響,即 支強則干勝支衰則干敗;但不論兩支相沖誰勝誰敗,兩支中的余氣皆無,所以也給藏干之余氣透天之干帶來了影響 。如果我們把地支相沖看成簡單的相克關系,那么地支中藏干余氣對天干的影響也就被忽視。
子午相沖, 丑未相沖, 寅申相沖, 卯酉相沖, 辰戌相沖, 巳亥相沖。地支取七位為沖,猶天干取七位為煞之義。如子午對沖,子至午七數(shù),甲逢庚為煞,甲至庚七數(shù)。數(shù)中六則合,七則過, 故相沖擊為煞也。相沖者,十二支戰(zhàn)擊之神,大概為兇。
